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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

发布时间:2021-06-17 11:46人气:

一、产品不属于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

1)产品不属于化妆品定义范畴;

• 古方、一刮轻松,多刮畅通,不属于非特

• 镇静 涉医

• 美白,医药,不属于非特

• AROMA THERAPY,不属于非特

• 保健、使之达到正常健康状态,不属于非特

• “敏感肌肤修护”,涉医

• 适用于对酒精过敏肌肤,不属于非特

• 五行、泥灸、灸活、微波炉加热,不属于非特

• 保健,不属于非特

• “抑气以全阳气、调和筋脉”等标语涉医

• “有利于维持肌肤的微生态”,不属于非特

• mite ,不属于非特

• “外”标志,涉医

• 肩颈调理、二维码内容(激活细胞,建构皮膜组织),不属于非特

• 二维码内容、配合检则仪器,不属于非特

• 臀部紧致、臀部调养,不属于非特

• cells,内部结构更均衡,优化肌肤素质,活跃肌肤自由呼吸及排浊功能,不属于非特

• activate cells,不属于非特

• Reduces synthesis of melaninimproves ,不属于非特

• 日语:肌细胞活性化,不属于非特

• 封面“灸”,不属于非特

• whitening,不属于非特

• 利于有益菌群的结构和组成,不属于非特

• enhances skin immunity inside out、electronic radiation,不属于非特

• remove dead skin cells,不属于非特

• 神经酰胺帮助构筑更紧密的角质结构、Ceramide helps to build up more tight cutin structure

• “蚊叮虫咬”,不属于非特

• “补充肌肤所需营养”,不属于非特

• “减少压力”,不属于非特

• “加速代谢”,不属于非特

• “舒缓蚊叮虫咬引起的不适”,不属于非特

• “让您充满活力”,不属于非特

• “改善松弛、紧致肌肤”,不属于非特

• “肩颈舒展”,不属于非特

• “再把艾条、艾罐结合一起来使用”,不属于非特

• “身体舒活调理”,不属于非特

• “给身体带来轻松愉快的舒适感”,不属于非特

• 作用于“疤痕”,不属于非特

• “暖护身体”,不属于非特

• 宣称“舒眠”“舒缓肌肤疲劳,舒缓压力”不属于非特范围

• 宣称“缓解疲劳”,不属于化妆品定义范畴

• 标示作用于“修护肌肤,对受日光照射及滥用化妆品及环境污染引起的各种皮肤反应的修护”,不属于化妆品定义范畴

• “砭石板做面部疏通”“仪器导入”,不属于非特范畴

• “驱蚊”,不属于非特

• 使用部位,肩颈、腰背、膝盖等关节部位,不属于非特

• “腹部活力”,不属于非特殊化妆品备案范围

• 产品宣称”调节肌肤油脂的产生“,不属于非特

• “艾灸器”,涉医

• ”舒络“,超出化妆品作用范畴

• 包材封面右上角红色字宣称以及本草,不属于非特

• 二维码内容不属于非特(中草药)

• 乌顺,不属于非特

• AROMATHERAPY、VAPORIZATION 不属于非特

• 抗蓝光防护、防护蓝光 不属于非特

• 小V脸、V face

• eye contours firmer 不属于非特

• “Blue light is no longer afraid 眼护 防高频磁场蓝光”不属于非特

• 可修复紫外线对皮肤的伤害

• ANTI MELANIN、逆黑,不属于非特

• “适用人群:大学生和使用手机,电脑及长期开车等眼睛疲劳人群”不属于非特

• 适用于松弛下垂的肌肤 不属于非特

• 角质层再生不属于非特

• 蓝光防护、BLUE-RAY PROTECTION 不属于非特

• 使用方法、缓解生活中的不适感,让你重新焕发活力,不属于非特

• 促进胶原蛋白和弹力蛋白的生成不属于非特

• 补充导入方法;赶走疲惫 不属于化妆品定义范畴

• 细胞cell,不属于非特

• PREVENT HAIR LOSS,不属于非特

• “肌肤重建天然屏障组织”不属于非特

• accelerate collagen renewal 不属于非特

• sanitizer 不属于非特

• “修复受伤胶原蛋白和弹性纤维、增强血管张合度、可以增强角质层的代谢,还能捕获自由基,抑制脂质的过氧化”不属于非特备案范围

• 按摩开穴 不属于非特

• 为肌肤提供热感,促进皮肤排汗+使身体紧致,不属于非特

• 艾罐、艾柱

• 皂膏/膏;皂,不属于非特备案范围

• 睫毛脱落、纤长,超出非特备案范围

• 十字标识、75%酒精不得宣称

• 蚊不叮、防虫、避蚊,不得宣称

• “保持肌肤紧致性、弹性,改善肌肤老态,修护松弛纤维”不属非特功效

2)产品应当按照特殊用途化妆品申报。

• 胸部、婷美,涉嫌美胸

• ”形体平衡管理“,涉嫌美体塑形

• “纤体轻盈”及英文翻译,涉嫌塑形

• 产品包装上宣称“吸黑”,涉嫌美白

• “提亮面部轮廓”涉嫌塑形

• “雪颜皙白”涉美白

• “俊俏无暇V型脸庞”,涉嫌塑形

• 作用于胸部产品“丰盈”,涉嫌美乳

• 用于腹部肌肤护理的产品属于健美类特殊用途化妆品

• “色素沉着”,涉嫌特化

• “美体”,涉嫌塑形

• “使胸部肌肤圆润有弹性”,涉嫌美乳

• “塑造轮廓”,涉嫌塑形

• ”恢复美足“,涉嫌特化

• ”紧实面部轮廓”,涉嫌塑形

• “抗晒”,属于特化

• 免受阳光和辐射有防晒防辐射功效

• 产品宣称“有效改善黯沉肌肤问题,均匀肤色”,暗示美白。

• 包装产品宣称“改善色素沉淀”,涉嫌美白

• “修护体形”,涉嫌塑形

• “美胸”,涉嫌特化

• 含有紫外线吸收剂,属于特殊用途化妆品,超出非特备案范围。

• 用于胸部的产品“丰韵”,涉嫌美乳

• “魅韵”“魅之韵”“胸部”,涉嫌美胸

• 太阳图案、防护、在夏、在夏季倍感舒适、户外活动前涂抹于裸露部位,涉嫌防晒

• 使用方法不得以“涂抹在身体”模糊词汇描述,“提升”作用于“身体”涉特化

• Sun Emulsion Sun Protectian太阳35图案涉嫌特化

• face shaping 正面图案 v 涉嫌特化

• 使秀发坚固

• 隔离防护、50hours 、图片涉嫌防晒

• 阳光、功效宣称涉嫌防晒

• 瓶子上的瘦身图案、使用部位涉嫌暗示美体塑形

• 婀娜多姿,柳腰花态及包装图案涉嫌美体塑形

• 乌黑,涉嫌特化

• “胸部 BEAUTY”涉嫌特化

• 缔造女性之美+胸部涉嫌美胸

• 胸部美肤霜 涉嫌特化

• 包装封面的雨伞 30 涉嫌防晒, 不属于非特

• 局部堆积 提升身体的线条感 瘦 脂肪堆积 局部加固,涉嫌塑形

• 淡化痕迹不妥,暗示祛斑。hemp是什么?

• 无瑕不妥。肤色不匀不妥。暗黄不妥。瑕是玉上的斑点,无瑕根本没法解释成功效里的光泽。这些词都是指美白祛斑

• 物理性防护不妥,涉嫌防晒

• 防止阳光造成的。。。不妥,涉嫌防晒

• 配方中含有防晒剂且含量较高;宣称“肌肤随行小阳伞”,应为防晒类产品

• 宣称“消除异味”和“涂抹腋下”不属于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的范畴

• 防易断为特殊用途化妆品用途。

• 育盛发,涉嫌育发特化

• Acne Treatment,且treatment有治疗之意,涉嫌医疗术语

• 产品功效中宣称“中药”、“暖舒活液”不妥,涉嫌医疗术语

• “涂于头上脱发区发根上”“喷于头上脱发区头皮上”“涂于头上白发区发根上”“喷于头上白发区发根上”涉及特殊用途化妆品宣称

二、产品违规使用化妆品禁用或限用物质


1)添加禁用物质;

• 甲基氯异噻唑啉酮,不能单独使用

• 白芷,为禁用植物组分

• 配方中添加禁用物质:二甘醇

• 配方中添加禁用物质:季铵盐-15

• 配方中添加禁用物质:羟苯异丙酯

• 配方中添加禁用物质:羟苯异丁酯

• 配方中添加禁用物质:双羟乙基双鲸蜡基马来酰胺

2)超范围或者限量使用限用物质;

• 限用物质“甲基异噻唑啉酮、碘丙炔醇丁基氨甲酸酯”超过允许浓度

• 原料碘丙炔醇丁基家甲酸酸添加量超标

• 西曲氯铵 超标

3)使用准用防腐剂或准用着色剂以外的防腐剂或着色剂;

• 对羟基苯乙酮、1,2-己二醇

• 配方中“辛甘醇”不在准用防腐剂列表内

• 使用了表外防腐剂(丁羟甲苯)

• 使用了表外防腐剂(辛酰羟肟酸)

• 乙基己基甘油、辛甘醇 为表外防腐剂

• 4)使用未经批准的化妆品新原料。

• 去离子水、春榆提取物等多种原料属新原料

• 配方中“辛甘醇”不在准用防腐剂列表内

三、产品未按照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要求填报产品配方信息


1)未标识配方中的限用物质含量;

• 补充扁桃酸含量

• 补充聚季铵盐-39含量

• 请补充o-伞花烃-5-醇的浓度

• 补充聚季铵盐-7含量

• 在系统配方表补充柠檬酸钠、柠檬酸含量

• “碘丙炔醇丁基氨甲酸酯”属于限用防腐剂,需标注限用物质含量

• 标注限用物质“苯甲酸钠”含量

• 请标注限用物质“氢氧化钠”的含量

• 聚丙烯酰胺,未填报限用含量

• 三乙醇胺,标注用量

• 乳酸镁、乳酸钾,属于a羟基酸盐,需要申报含量

• 配方表中“C12-15醇苯甲酸酯”未标注其含量

• 乳酸钠,填报用量

• 请填报“羟苯基丙烯酰胺苯甲酸”的含量

• 西曲氯铵,请填报用量

• 甲氧基肉桂酸乙基己酯、丁基甲氧基二苯甲酰基甲烷、双-乙基已氧苯酚钾氧苯基三嗪未标实际含量

• 二氢燕麦酰基邻氨基苯甲酸未标示实际含量

• 补充PCA 锌、氨丁三醇含量

• 补充聚氨丙基双胍含量

• 补充乳酸的浓度

• 配方含“聚丙烯酰胺”,请在其它说明处标产品中聚丙烯酰胺单体的最大残留量

• 补充亚硫酸钠含量

• 产品配方中含“山梨酸钾”为限用物质,请申报含量

• 请标明“椰油酰胺DEA”含量

• 聚丙烯酰胺,未填报限用含量

• 补充二氧化钛含量

• 请补充聚硅氧烷-15、奥克立林、丁基甲氧基二苯甲酰基甲烷的含量

• 补充水杨酸含量

• 补充葡糖酸锌的浓度

• 补充羟基乙酸含量

• 香精应标注用量(国食药监许[2010]258号)

• 山嵛基三甲基氯化铵 、西曲氯铵的含量并在包材中补充其使用目的

• 补充三氯生含量

• 变性乙醇应备注变性剂的名称和用量

2)配方中的来源于石油、煤焦油的碳氢化合物,未标注化学文摘索引号(CAS号);

• 请提供C13-14异链烷烃CAS号

• 原料“矿油”未标明CAS号

• 请填写“矿油、矿脂”的CAS号

• “矿油”“矿脂”“微晶蜡”需填报CAS号

• 石蜡未标CAS号

• 配方中“液体石蜡”未填报CAS号

• 请提供C13-16异链烷烃CAS号

• 异十六烷未标CAS号

• 合成蜡未标注CAS号

• 请补充云母的CAS号

• 氢化聚癸烯未标CAS号

• 原料“ 异十二烷”未标明CAS号

• 原料“纯地蜡”未标明CAS号

• 原料“聚乙烯”未标明CAS号

• 原料“硅石”未标明CAS号

• 原料“蜂蜡”未标明CAS号

• 原料“聚丁烯”未标明CAS号

3)配方中的着色剂未标注着色剂索引号(CI号);

• 配方表中着色剂“二氧化钛”未标明CI号

• 配方表中着色剂“氧化锌”未标明CI号

4)配方中未详细列明标准中文名称;

5)复配原料未以复配形式填报或存在错误;

• 卡松未以复配形式申报,包括甲基氯异噻唑啉酮、甲基异噻唑啉酮、硝酸镁和氯化镁,且比例为甲基氯异噻唑啉酮:甲基异噻唑啉酮=3:1

• 椰油酰胺丙基甜菜碱,应以复配原料形式报送配方

• 月桂醇聚醚硫酸酯钠和椰油酰胺丙基甜菜碱是复配原料,未以复配形式填报

• 月桂醇聚醚硫酸酯钠未按复配形式申报

6)配方中的原料使用目的与实际不符;

• 配方中“EDTA二钠”使用目的是否应为螯合剂

• 吡罗克酮乙醇胺盐使用目的有误,应为防腐剂

• 丙二醇不是防腐剂,不得标注为防腐剂

• 原料使用目的有防晒剂

• “甲氧基肉桂酸乙基己酯”,使用目的不怡当

• 二苯酮-4使用目的“产品保护剂”

• 水杨酸不作为防腐剂时,需要在标签上标注其使用目的

• 核实苯甲酸甲酯使用目的

• 硬脂基三甲基氯化铵、西曲氯铵不作为防腐剂时需在标签标注其使用目的

7)配方中的类别原料未标注具体的原料名称;

• 原料“氧化铁类”未标注具体的原料名称

• 积雪草提取物请补充说明植物提取物具体提取部位(如花、叶、茎、全株等)

• 填写产品配方时,把兰科植物提取物*的种类和部位填入底部的其他说明内。

• 褐藻提取物*,标注了“*”的原料,其名称为某一类别原料名称,使用时应当标注具体的原料名称。

• 氢化植物油*标注了“*”的原料,其名称为某一类别原料名称,使用时应当标注具体的原料名称。

• 互生叶白千层(MELALEUCA ALTERNIFOLIA)花/叶/茎提取物,原料名称为“某某植物花/叶/茎提取物”或“某某植物花/叶/藤提取物”形式的,表示该植物的地上部分及其提取物均为已使用原料,使用时应当注明其具体部位。配方防腐剂甲基异噻唑啉酮和甲基氯异噻唑啉酮的比例不合理

• 补充浮游生物提取物* 具体原料名称

• 注明马齿苋提取物的具体提取部位

8)配方明显不合理;

• 配方中宣称“无防腐”,明显不合理,请说明防腐方式

• 配方防腐剂甲基异噻唑啉酮和甲基氯异噻唑啉酮的比例不合理

• 滋润沐浴露,配方中未见表面活性剂,明显不合理

• 配方原料“卡波姆”作为增稠剂理论上应和碱或氨基酸等配合使用,请核实实际配方

9)配方报送方式存在错误。

• 此类情况多数出现在申报配方的原料名称与《化妆品已使用原料目录》不一致(如:有空格、格式问题,()中英文标点符号有误)

四、产品涉嫌存在违规宣称问题


1)宣称治疗功效;

• 改善“皮肤泛红、面部泛红”

• anti-allergic

• 品名中不得宣称“舒敏修红”

2)产品名称或宣称中使用医疗术语;

• “毛穴”涉医

• soo the sensitive 涉医

• 仿医生标识、专攻、剂、专家涉医

• medicine

• 舒缓敏感肌肤 涉医

• 仿红十字标志 涉医

• 美疗师

• 宣称抗疲劳

• 功效内容“修复再生能力,改善细胞新陈代谢,促进蛋白自然生成”,不得明示暗示医疗功效

• 宣称“纯植物芳疗精华配方”涉医

• 包装上外文“treatnent”涉医

• “理疗”涉医

• “镇静”涉医

• “暗疮”“淡化愈合后色印与疤痕”涉医

• 扫描二维码:AROMATHERAPY涉医

• 包装正面左下角“+”十字图案涉医

• 包材胶囊图片涉嫌暗示医疗作用

• 愈、healing 涉医

• MEDICAL COSMETIC涉医

• 安敏 涉医

• 汉方 涉医

• 医学 涉医

• 这两个研发企业跟申请企业没有任何关系。非要把名称里带“医”的,而且只不过是研发企业的名字用醒目的大字体写在标签上,本身就涉嫌暗示

• 芳疗,不符合命名规定,不得使用

3)产品涉嫌虚假夸大宣传;

• smooth contour 夸大

• 不得宣称“因子”

• 改善头发易断

• 告别印记 夸大

• PROFESSTONAL专业,涉嫌夸大

• “祛除痘痘,……令肌肤恢复”涉嫌夸大宣传

• 二维码上方手臂对比图片夸大

• 改善眼袋及黑眼圈现象,匀净眼部肤色,夸大

• “科学;美容皮肤科学、、、明星成分”涉夸大宣称

• made in Austualia与实际不符

• “深度”“松弛”,夸大宣传

• SPECIALTY和专业涉嫌夸大

• 增强肌肤免疫力

• safety,夸大

• PURE NATURA LPLANT 涉嫌夸大

• “男性、促使肌肤活力、维护营养、、”涉夸大宣称

• 无油防护隔离乳,“无油”夸大

• 有效紧致眼部肌肤弹力纤维

• 细致毛孔、平衡水油分泌,请提供依据

• YOUIR BEST SKINCARE无对应中文,涉嫌夸大

• 修护肌肤表层,请提供依据

• pure plant extract

• 宣称“补充毛囊毛发所需的营养”

• 修护肌肤首选冻干粉,试剂,建议删除

• tigtening the contours of eyeys夸大

• “让失去弹性的眼周肌肤逐渐恢复紧致”夸大

• 平滑肌理 涉嫌夸大

• “定格青春”涉嫌夸大宣传

• “改善痘痘肌肤……光滑……”涉嫌夸大

• 专供整形美容机构

• 赋予眼部奕奕神采,涉嫌夸大

• 增强修复、、、改善黯沉、、、还原、、、夸大宣称

• “防止肤色暗哑”涉嫌虚假夸大

• “安抚肌肤敏感不适”夸大

• “祛痘修护无痕”夸大

• 免受外部环境伤害,夸大宣传

• 祛除黑眼圈,眼袋涉嫌夸大

• “减少皮肤皱纹产生”夸大

• 防止肌肤水分蒸发,不科学,涉嫌夸大

• “焊接受损头发的双硫键,令秀发恢复原来的健康状态”涉嫌夸大

• 精油单品pure natural 夸大

• 改善皱纹、平滑 涉嫌夸大

• 专业、专家 夸大

• 安全 涉嫌夸大

• 平纹 夸大

• 扫描二维码:1.敏感肌也可安心使用,补充敏感肌适用报告

• “平纹 皱纹,平滑 专业”夸大

• 全能 涉嫌夸大

• PROFESSIONAL 夸大

• 专为因外界因素影响或护理不当产生应激反应的脆弱肤质研制

• NO ADDED夸大

• PREFERRED TEA BRAN EXTRACTS、GINGER EXTRACT 与产品成分不符,涉嫌夸大

• 令烫染发丝的颜色牢牢锁在发芯之中,不掉色,不变色

• 您还在用15分钟的面膜吗?繁琐,耗时,又慢效。时间不该限制你的想象力,3分钟面膜来了,膜界创新开启3分钟面膜时代,新未来精华传递技术,吸收更快,效果更好,补水三分钟,水润一整天”、右上角图片普通产品和本产品的对比涉嫌贬低同类产品

• 表情纹救星,夸大

• 韩国种植黄几,补充进口原料进口报关单

• 二维码:成分不一致、请上传敏感肌适用报告、安全 夸大、无防腐剂 与成分不符

• 专业、零负担、十万美容院院长推荐,涉嫌夸大

• 不可宣称460倍水量、1/30000分子量

• 益生菌不妥

• 产品标识涉嫌夸大功能、虚假宣传、贬低同类产品:宣称“打破传统压粉”等

• “淡化痘印”宣称不妥

• 宣称“修饰肤色”不妥

• 产品宣称“改善...皮肤问题”、“健康”不妥,涉嫌违规宣称

• 产品宣称“褪红”、“舒敏”,涉嫌存在违规宣称

• 解释“注氧”命名依据

• 活氧,解释命名依据

• 赋氧,解释命名依据

• 汽车香水,家庭熏香,不得宣称

• 做十次名牌焗油,不如做一次.....,涉嫌贬低竞品

• N次方,解释命名依据

• 产品包装标注“V-shaped face”涉及夸大性宣称

• 产品包装标注“提神醒脑”涉及夸大性宣称。

• 并能保持头皮和头发的营养

• 药厂无菌生产

• 渗透肌底

• “纤柔紧实”命名不规范

4)产品名称或宣称的功效与配方成分不符,夸大产品功效宣称,误导消费者;

• 竹炭去黑头鼻膜,无竹炭对应成分

• 产品宣称去屑与配方成分作用不符,涉嫌夸大产品功效宣称

• 产品名称宣称氨基酸与成分不符,成分无氨基酸

• A FUSION OF PURE ESSENTIAL OIL 夸大

• “针对局部较明显的问题”涉嫌误导消费者,“明眸”夸大

• 宣称“调理皮肤紧实度,增加肌肤锁水能力”、“逆龄焕颜”、“打造健康美肌”不妥;美肤水功效宣称“具有平衡作用”、“调节皮肤水油平衡”不妥

• 补充蚕丝蛋白对应成分

• 无植物胶原蛋白对应成分

• 系统配方表无去屑剂,产品宣称的功效与配方成分作用不符,涉嫌夸大产品功效宣称

• 二维码:来自香港正品 涉嫌误导

• 产品宣称的功效去除头皮屑与配方成分作用不符,涉嫌夸大产品功效宣称

• 名称里的“防护”指什么?

• 出水霜,出水这个词无论多少产品在使用,依然不是约定俗成的,是需要给消费者解释的

• 晒伤不妥,晒后可以

• 水就是小分子,哪里来的什么区别,还能对应个微分子。照这个理论,所有的产品都可以说自己是微分子,因为都含有水。

• 产品介绍跟名称里的活力没什么关系,结合使用部位,这个活力很可能是想要误导消费者该产品有超出化妆品功能的功效

• 宣称“效果显著”、“更多的营养”、“微循环环境”、“消除头痒、头皮粉刺等不适现象”、“乌黑亮泽”不妥

• 产品宣称“特优品牌、第一品牌”不妥,涉嫌夸大宣传;

• 标签宣称“姜黄素”与配方成分不符

• 产品名称及眼睛图示涉嫌暗示视力不符合要求

5)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名义或者形象进行宣传的。

• FDA 产品标签未按照相关法规要求进行标注。

• 美国食品和药物监管局

• 中科院

• 美国FDA

• FDA 涉嫌利用国家名义进行宣传

• CCTV 央视

• 标签宣称不符合要求:“太平洋保险”等

• 宣称“阳光保险”

• CCTV、中央电视台

• 宣称“生产公司通过欧盟..…和美国.….认证”

• 本企业通过美国GMPC及欧盟化妆品良好生产规范认证等字样

五、产品名称不符合《化妆品命名规定》要求


1)商标名、通用名或属性名不齐全或不规范;

• 眸是眼珠,不是化妆品能用的部位。

• 申报名称中不能有空格等无效字符

2)产品名称中使用《化妆品命名规定》的禁用语;

• 臀部舒缓不妥

• 祛痱止痒

• 单方

• 复方

• “患”是禁用语

• 包装上有禁用语“天然”

• “修复”不得宣称

• “温通”是禁用词

• “无痕”不符合化妆品命名规定

• 神是禁用语

• “美塑”为禁用词

• “肌因”是禁用词

• 纤姿

• 御方

• 去黑

• “魔”是禁用语

• 古方

• “微雕”禁用词

• “水疗”不符合化妆品命名规定

• 足部舒缓不妥

• 腹部舒缓不妥

• 弹润魔法是什么?

• 解释冷敷

• 祛皱,祛这个字太过了,去除是做不到的。抗皱可以

• 渗透、渗入不妥

• 新生不妥

• 复原不妥

• 紧致不能用于身体

• 导出是禁用词

• 身心放松不妥

• 御体不妥

• 名字起得不好,就叫舒缓套?怎么看得出是化妆品?带个护肤或者美肤之类的词会好一些。单写个舒缓不合适。

• 腹部肌肤,通畅舒达不妥。

• 亮眸不妥

• 皲裂不妥

• 暗黄不妥

• 鸦片

• 宣称“如凝脂般娇嫩”(凝脂)不妥

• 宣称“使眼部肌肤平顺”(平顺)不妥

• “无色素、无香精、无激素”不妥

• 护根健发

• 套盒内盖“激活细胞”不妥

• 外包装和内瓶商标处外文“regeneration”不妥,有“再生”之意

• “均匀肤色”不妥

• “健康”、“安全”不妥

• 品名“活肌”与产品功效无关联

• “健康肤色”/healthy不妥,涉嫌违规宣称

• 产品标签宣称“藏药”不符合要求

• 固发、强根、强韧涉嫌特殊用途化妆品宣称

• 润眼不符合要求

• 不含防腐剂不得宣称

• 滋乳霜,建议申报特殊用途化妆品

• “舒畅、益养”不属于化妆品功能范畴

• 滋养发根

• 由于禁用词太多,不一一例举,禁用语审核系统,文章底部点 阅读原文

3)产品名称中使用了注册商标以外的外文、数字而未作说明。

• 未上传有效的外文商标注册证书

• 请在包材SPA含义

• 包材解释说明-COCO的含义

• 产品商标名为繁体字,非规范汉字,请上传商标注册证明

• 名称含有外文必须要有商标注册证。7day

• 比如一些色号,系列号,功效代号,需要在包装上解释说明

六、产品标签未按照相关法规要求进行标注


1)标签标注信息与备案系统填报信息不一致;

• 备案图片不能ps,你这空一块,语句也不通

2)标签标注的生产企业地址信息不完整;

• 包装上的企业地址要和营业执照和生产许可证上一模一样,包括地址后面的()内所有信息

3)产品保质期标注不规范;

• 请规范标注“生产日期和保质期”或“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”

4)未按要求标注全成分;

5)标签中宣称产品使用的原料成分与产品配方所列信息不一致,且未作说明的;

• 血橙和甜橙一样吗?是同一种橙吗?提供证明材料

• 产品宣称与配方不符,无木槿花相关成分

• 胶原

• 标签中水的注释中含有“薄荷叶萃取”字样,配方中为薄荷醇

• 多种矿物精华对应的是什么原料

• 即使自称“中国死海”,然而运城盐湖并不是海,那么矿物质对应的是哪个原料?海水?没有海哪来的海水?

• 请说明黄金的对应成分

• 请在标签标准玻尿酸对应成分

• “竹盐、苦参”与系统配方填报不符

6)未按要求标注警示语或相关说明;

• 用于非防晒类护肤化妆品, 且标签上宣称α- 羟基酸时, 应注明“与防晒化妆品同时使用”

• 含碘丙炔醇丁基氨甲酸酯成分,标签未标识三岁以下儿童勿用警示语

• 包装上缺少警示语“与防晒化妆品同时使用”

• 喷雾产品未按要求标注相关警告用语;

• 未在销售包装注明“含水杨酸,三岁以下儿童勿用”

7)标签标注信息存在错误或不明确;

• 执行标准29665需要标注O/W(水包油型)或W/O(油包水型)

• 成分表中同一行标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成分名称时,在各个成分名称之间用“、”予以分开

• 3种色号共用一个成分表,应在成分结尾插入“可能含有着色剂:”作为引导语,然后任意顺序排列所有颜色范围内的着色剂

• 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未查询到冻干粉执行标准

• 发酵工艺制成的纤维类贴膜不适用于本标准

• 请标注GB/T29665分类型号

• 西曲氯铵 不作为防腐剂时要在包装上补充其使用目的

• 执行标准年份有误

• 试用装未根据GB 5296.3标注完全内容

• 头皮与执行标准适用范围不符

• 名称里的321没有在标签上解释含义到底是什么,解释给审评人员没用,要在标签上给消费者看。

• 所谓的各种不适具体指什么?如果是干燥粗糙就写具体点。过敏也算不适,然而却是禁用词。特护什么意思?标签内容没看出来特在哪

• 产品包装标注的使用方法“取适量均匀涂于所需部位”未明确具体的使用部位

8)标签中外文无对应的中文;

• 3D create...for you

• 注意事项内容的英文无对应中文

• BIOLOGICAL SKIN EXPERTS、FRENCH SKIN CARE 及单品瓶子上的英文宣称无对应中文

• Restore Skin Health无对应中文

• 单品包材部分外文无对应中文

• NO STIMULATION无对应中文

• Slightly tightening pull acne mask与中文不一致

9)标签标注引导语不规范。

• 无净含量引导语

• 缺“净含量:”引导语

• 缺“成分:”引导语

• 生产许可证编号引导语有误

• 总经销,“委托方”引导语有误

• 建议规范标签引导语“制造商”为“生产企业”

• 内包装标签缺引导语,净含量:

• 议规范安全警告用语的引导语,如“注意"、“注意事项”、”警告“

• 建议删除标签上“出品”、“生产”二字,同时规范企业引导语和地址标注,如“委托方/地址、被委托方/地址

• 请规范标签引导语“规格”为“净含量:”

• 建议规范引导语“生产单位”为“生产企业”

• 产品未标注合格信息

• 标签上未标注产地信息

• 标签引导语“产品型号”不妥

• “温馨提示”建议规范为“注意事项”

• 标签引导语“生产日期及限期使用日期”不符合要求,应为“生产日期及保质期”或“生产批号及限期使用日期”两种组合二选一,不可混用

• 标签中不应出现第三方无关企业:监制方

七、其他


1)上传的产品包装图片信息标注不全或不清晰,未按要求要求拍摄产品市售包装图片;

• 图片须为销售实物包装

• 图片预览时,为什么是黑色的?

• 图片太大无法上传怎么办?

• 125.35.6.80:8080/ftba/i

2)套装产品未按要求备案;

• 没有单品销售仅以单个套盒形式销售的产品以套盒形式申报,其中有两个以上(含两个)独立包装且能够单独使用的,每个产品分别报备,报备产品名字规范为:XX套盒-XX,;并在“包装说明”项内注明:XXg,用于XXX套盒。

• 若单品仅在此套盒中销售,备案品名应包含套盒名,并在系统其它说明中标注“仅在此套盒中销售”;若单品单独有售或同时也在其他套装中销售,请在系统其它说明中具体说明

• 冻干粉,本品为无独立包装的套盒产品,应所有产品一起备案,名称应为“套盒名称”+“所有单品名称”,配方中需要一起报备所有单品配方

• 单品备案后,套装不用单独备案,将套装的图片加入单品图片内即可

3)使用方法不符合化妆品定义范畴;

• 煮开的使用方法不属于非特

• “微波炉加热“不属于非特化妆品使用方法

• “点燃艾条重10~15分钟”的使用方法不符合化妆品定义范围

• “再把艾条、艾罐结合一起来使用”不属于非特化妆品范畴

4)网上备案系统中企业信息存在错误或未及时变更。

• 产品包装标注的配方中含有乙氧基结构原料,但未检测二噁烷

• 产品包装标注“本品含适量果酸”涉及宣称产品含α-羟基酸,需按照《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工作规范》的要求检测α-羟基酸项目及PH值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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